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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保护——欧盟的,就是世界的!

2018-08-07 作者:康丹 出处: 互联网 责编:王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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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数据保护——欧盟的,就是世界的!

  灵狐科技

  摘要:纯土豪请忽略。

  一个多月以来,所有在欧盟国家开展业务的企业,无一不被GDPR搞到杯弓蛇影、草木皆兵的地步。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,国内企业界却显得异常平静,即使在大数据应用的重点——数字营销领域,甚至还有很多业内人士不知道GDPR为何物。

  GDPR到底是何方神圣?竟然让Facebook、谷歌这样的行业大鳄都低下了高傲的头?

  

  2018年5月25日,欧盟个人资产保护新法GDPR (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) 正式生效。这部被称为欧盟历史上“最狠”(适用范围最广、定责条例最严、处罚金额最昂贵)的数据保护法案,对个人数据资产的定义几乎无所不包,就营销业务而言,除基本的姓名、姓别、网上名称、个人电话号码、工作或居住地址、电子信箱、社交账号之外,消费者个人的浏览记录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及频次、支付记录、金额、消费行为特征、地理定位信息等等,均在此范畴之列。

  并且,GDPR的覆盖范围简直大到“变态”:简单地说,不管你的公司是在欧盟还是在地球的其他什么地方,只要涉及使用欧盟居民的个人信息资料,都要受到GDPR的约束。

  这分明就是给全世界使用大数据的企业定的规矩好吗!

  

  说到这里,可能有人还是不以为然。不就是罚点钱嘛,我家大业大有得是钱,钱多可以任性不?

  来,GDPR罚款金额了解一下:

  根据 GDPR 的规定,违反该法律的公司将面临最高 2000 万欧元或全球年度营业额 4% 的罚款(两者取其高)。

  这是倾家荡产的节奏啊!

  

  那么,是不是在欧盟没有业务的企业就可以置身事外呢?

  你在欧盟没生意,可是你的客户有啊!

  你没有在欧盟做生意的客户,可是你所依赖的平台——BAT有啊!

  灵狐科技认为,已经融入全球经济的中国市场,没有办法置身事外。尽管GDPR目前仅限于欧盟体系,但数据的流动性和市场的一体化特性,决定了与欧盟相关联的其他经济体,也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制定相关规定,对涉及个人数据的使用加以约束。

  所以,别说与欧盟有业务往来的企业,就是那些暂时与欧洲市场搭不上边,甚至只在国内开展业务的企业,只要使用大数据开展营销活动,就要遵从GDPR的规定!

  不仅于此,《连线》杂志称:“GDPR 为未来十年的全球数据保护定下了基础,它几乎对科技公司用个人数据来赚钱的所有环节进行了规定和限制。”

  

  这不是危言耸听,现在全球的环保标准即是基于欧盟早前制订的环保标准,GDPR 成为个人数据保护的全球通用标准并非天方夜谭。

  若真如此,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数字营销将如何应对?

  在灵狐科技看来,GDPR虽然对使用数据开展商业营销做出了诸多限制,但由此对数字营销产生的积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。

  一是安全性提升。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恶意使用的风险被降低,消费者将在安全级别更高的网络环境中进行信息搜索和采购。

  二是精准度提高。营销所使用的数据,是消费者同意认可并授权的,也就是说,消费者是因为对品牌、产品、服务有兴趣才愿意接受相关信息,这将使“在庞大数据中提高精准度”的难题得到极大缓解。

  三是体验更好。消费者将可以主动地避免被垃圾信息打扰,营销方也可以因此而节省大范围“撒网”而产生的额外投入和成本。

  

  因此,个人数据保护的加强,对数字营销来说不是束缚,而是升级,并可能带来颠覆性的革新。数字营销领域及其产业链上的企业,应该对GDPR给予高度的重视,并提早在数据、技术、资源、客户等方面做好梳理和准备,以正视的态度、积极的心态拥抱GDPR带来的变化。

  不过需要提醒业内人士的是,并不是所有数字营销产业链上的企业都会因GDPR而得益。面对如此高的合规标准,只有那些在数字营销领域根基牢固、大数据业务精熟、技术实力雄厚、资源质量优秀、服务经验丰富的企业,才有能力、有办法与GDPR“共舞”,并借此机会占据数字营销“食物链”的高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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